文学与教育学院学生党支部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
发布时间: 2018-09-29 浏览次数: 63

为贯彻学院纪委文件指示精神,切实提高学生党员廉洁自律意识,文学与教育学院学生第一、二、三党支部分别于2018年9月27、28日 通过党课形式学习最新通过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。

第一党支部支部宣传委员赵百慧、第二党支部书记刘鑫、第三党支部书记黄宇琛分别带领各自支部学生党员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通过新旧《条例》对比,进一步领会修订新《条例》的意义和作用,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,并提到做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,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,也是永葆党员先进性,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前提。党课结束后各支部的党小组进一步交流讨论,分享学习成果与学习感受。

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深、学细、学透,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,以更高的标准、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,《条例》要求该做的就毫不犹豫,不该做的坚决不做,我们要在党支部内形成尊崇制度、遵守制度、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。

《条例》明确了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,意义重大。全体党员要用《条例》来规范、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,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,积极传播正能量,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,立起来、严起来,执行到位,进一步发挥好党员带头示范作用,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。

此外,通过结合《条例》的学习,第一党支部书记还就支部所承担蚌埠学院纪委安排的“安徽廉洁文化精品工程”的工作进行了总结,对15幅廉洁文化平面宣传作品和1部视频宣传作品进行了展示和欣赏,以此进一步告诫每一位党员廉洁要在心中扎根,廉洁才能在行中践行,廉洁才能成为每一位党员的品质,真正学习和领会《条例》的精神实质和意义。(撰稿:赵百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