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院党字[2022]5号《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,文学与教育学院成立了2021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了《文学与教育学院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细则》。教师考评分数由教职工测评打分、考核小组测评打分、附加分三个部分组成。
经文学与教育学院2021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,拟确定丁浩、徐雪莲、罗佳、王慧、于景超、周颖六名教师为“优秀”等次。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6日。
公示期间,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,请电话联系3171129进行反映。
文学与教育学院
2022年3月31日